行拘4人!联合整治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出成效
来源:江南体育网站    发布时间:2026-01-01 19: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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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防范化解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风险,近期,云浮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辖区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重拳出击,深入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自11月以来,我市共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案件658宗,其中在高速出入口查处超限超载案件19宗,4名情节严重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11月13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及辖区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召开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分析辖区内各高速公路出入口超限货车冲卡情况,研究针对性整治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2025年云浮市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高效协同的联勤联动机制,重点打击货车强行冲卡、逃费、货车不走称重检测车道、非法改装、“蓝牌”两轴货车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

  行动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能。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历史冲卡数据来进行筛查分析,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部门排查确定了12个重点整治收费站和一批重点嫌疑车辆,市公安交管部门据此建立数据预警模型,对重点车辆进行实时预警。联合执法人员据此在关键路段和重点时段严密布控,构建执法监管网络,让违法运输行为无所遁形。

  2025年11月10日、11月29日、12月11日,汪某某驾驶皖CG7***重型挂车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安塘一带超限装载大理石材石片,以冲卡闯关方式撞开汕湛高速云浮新区收费站拦杆冲上高速。2025年12月20日,汪某某在云城区河口街道被查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汪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2025年10月22日、11月12日、11月18日、12月4日,蔡某某驾驶皖CE8***重型挂车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安塘一带超限装载大理石材,分别在汕湛高速安塘收费站入口、新区收费站入口、车岗收费站入口以跳磅手段减轻货车重量,被收费员发现后再以冲卡闯关方式撞开拦杆冲上高速。2025年12月19日,蔡某某在云城区云石大道被查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蔡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2025年11月13日、12月5日、12月13日,唐某某驾驶皖CF3***重型挂车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安塘一带超限装载大理石材石板,以冲卡闯关方式撞开汕湛高速云浮新区收费站拦杆冲上高速。2025年12月20日,唐某某在云城区云石大道被查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

  2025年6月17日、9月10日,驾驶皖CF1***重型挂车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安塘一带超限装载大理石材,分别在江罗高速东城入口、汕湛高速车岗入口,以冲卡闯关方式撞开收费站拦杆冲上高速。2025年12月20日,在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被查获。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对扰乱公共秩序的予以行政拘留5日。

  2025年12月22日凌晨,联合执法组在S14汕湛高速云浮新区收费站开展专项行动,逐一检查通行货车,共查处7起货车违法超限运输案件。涉事车辆未按许可路线辆货车外廓尺寸与证件登记信息不符。

  2025年12月23日凌晨,联合执法组在S14汕湛高速云浮新区收费站开展专项行动,又查获6起超限运输案件。这些车辆持有的《超限运输通行证》标注为“2类件”,但实际车货总外廓尺寸已超出证件记载范围,应申请“3类件”,且个别车辆获批通行路线不包括该路段,属于违法超限运输。

  此次联合治超行动通过多部门协同联动,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形成了执法合力,对货车违法超限超载、高速公路冲卡等行为产生了有力震慑。

  下一步,交通执法、公安交管、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将继续密切协作,强化“一路多方”联勤联动机制,通过统一调度、联合布控、轨迹追踪等方式,推动高速公路出入口秩序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不断强化执法效能,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出行和货物运输营造更安全、有序的道路交互与通行环境。

  超限运输害人害己,合法合规是运输前提。请货物运输企业及驾驶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严格按照通行证载明的时间、路线、尺寸规范运输,共同守护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及运输市场秩序。